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各部门:
经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国际部面向全院组织申报“东盟十国高等艺术教育研究”中国-东盟艺术学院2023年重大研究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全院教职工及时关注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战略、重大举措,组织力量深入研究东盟十国高等艺术教育现状,推出有史、有案、有论、有策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在编在岗在聘教职工。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教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申请人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和其他课题组成员申报最多两个项目,但一旦成为某一课题负责人,需从其他课题退出。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
4.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选题指南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2023年重大研究专项选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研究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聚焦东盟十国高等艺术教育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设立了11个重大选题,项目申请人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进行申报。
五、项目设置和资助金额
每个选题择优确定1个立项项目。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均,可征求项目负责人意见后统筹协调。资助金额为每项6至8万元(立项拨付4万),根据结项质量情况拨付2至4万经费。整体项目周期1年半。
六、研究及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最终成果为专著,要求于2024年3月1日前提交(如确遇困难,可申请延期1-3个月),不少于20万字,校图书馆知网查重比低于20%。
2.项目最终成果由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后由学院委托国家级出版社集中出版,将据实为成果完成人署名(署名顺序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一致)。项目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撤项和收回研究经费,并通报批评。
3.中国-东盟艺术学院享有对研究成果集中出版,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并用于学院有关教学、科研等成果申报和项目申报。
七、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实行线下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6份,报送时间为3月3日至4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国际部G栋2005,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1388053636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0147488@qq.com。
2.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本次不受理涉密内容的项目申报。本次申报解释权归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国际部。
附件:1.选题指南
2.申报书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