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都东盟艺术中心舞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文:窦晓东 来源:中国-东盟艺术学院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都东盟艺术中心舞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2.项目预算:9.8万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
3.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
(1)满足WH/T 28-2007《舞台机械 台上设备安全》、WH/T 27—2007《舞台机械验收检测程序》、WH/T 78.3-2018《演出安全 第3部分:舞台灯光安全》、WH/T 78.4-2022《演出安全第4部分:舞台音响安全》中规定的保养项目和技术要求。
(2)乙方负责提供工作所需的工具、测量仪器、耗材(如润滑剂、清洗剂等)。
(3)乙方不准擅自更改设备原有的电气及控制系统,若需要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确认,方可操作。
(4)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设备的维保时间。
(5)乙方购买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的正品,并且有国家相关检验检测部门开具的合格证明。
(6)建立安全事故及设备重大故障上报机制。乙方必须按照重大故障上报机制执行,并把最新处理情况即时反馈给甲方负责人,不能加以隐瞒。对于有隐患的设备乙方需要登记好,并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应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属于维修范围必须马上进行维修,属于维修范围外的由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方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的零配件及人工费由乙方报甲方确认后,乙方安排维修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发现安全隐患后没有及时处理,引起设备损坏或发生人员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具体维护维保内容:详见附件。
2.商务要求:
(1)维护保养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施工地点:中国-东盟艺术学院艺术中心大剧场。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收到正确发票的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50%。乙方整改完成后,经甲方与设备检测方考核合格后,乙方出具整改报告。在甲方签字确认收到报告后,在收到正确发票的 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50%。
四、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比选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点
2.比选地点:中国-东盟艺术学院A栋综合楼2025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报价表(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等)
五、 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c.本项目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公司邮箱);
2报名方式
2.1报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将资格审查文件的扫描件发至邮箱:947231665@qq.com;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4月15日下午16:00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七、本项目联系人:
贺老师,电话:177 8065 1641中国-东盟艺术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都东盟艺术中心舞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