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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美术与影视学院征兵宣传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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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军队和国防建设的需要,欢迎大家响应号召、投身军营、报效祖国:

一、国家奖励政策:

(一)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即“大学生士兵计划”)

对于退役考研的学生,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计划单列,不得挪用。

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以本院为例,今年考研录取分数线为335分,而参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只需180分,且不设单科分数限制。

 

(三)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四)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七)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八)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二、龙泉驿区奖励政策

(一)体检补贴

凡是参加体检的给予一次性补贴600元/人(含交通、生活、误工、差旅费等)。

(二)入伍奖励

给予本科、专科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分别5000元、4000元,奖励金在新兵入伍2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长。

(三)军属奖励

大学生入伍后,其家人作为军属,可以享受军属优待金约1.3万元/人。

(四)立功奖励

激励立功受奖军人,凡是获得大军区及以上荣誉称号和一、二、三等功的分别给予家庭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0.8万元、0.3万元。

 

三、学校奖励

参军入伍的大学生,除享受各级政府补助、奖励以外,学校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人。

 

四、经费计算

一名在读两年大学生入伍国家资助经费:(以龙泉驿区为例)

学费补偿代偿(据实际学费计算):2年×0.8万元/年=1.6万元

家属优待金:2年×1.8万元/年=3.6万元

地方政府一次入伍奖励为:0.5万元

复员安置费:1.2万元

两年津贴:800元/月×24月=1.92万元

一次性退役费:0.9万元

退伍补助:0.45万元

体检生活补助、差旅费:600元

退役养老保险:1万元

学校奖励:1500元

合计:11.4万元

 

五、入伍条件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

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

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2016年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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