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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 2015 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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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2010〕162 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评选 2015 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校认真组织、评选,报省教育厅审核,决定授予我院范梦妮等 2 名同学“四川省 2015 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经学院认真组织、评选,报学校审核,决定授予我院刘妃等 13 名同学“成都大学 2015 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一并予以表彰。

 

 

成都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 年 5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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